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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1-04-01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3月20日至21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王学梦等 8人通过评审,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 王学梦 杭州市上城区紫薇原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 何 滢 杭州市西湖区社区管理中心
3. 李 旭 宁波市海曙区和义社工师事务所
4. 余转弟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光社区
5. 吴 茵 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
6. 王淑玲 杭州师范大学
7. 管汝霖 杭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8. 濮敏雅 杭州师范大学
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向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受理电话:0571-87053105
电子邮箱:2817713096@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日